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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虚增营业收入3.1亿被罚

发布日期:2024-01-08 17:09    点击次数:86

11月26日下午,国城矿业(维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国城矿业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02亿、1.83亿和3.1亿元,占到当期营收的22.73%、17.64%和21.15%。

  来源:中国能源网

  11月26日下午,国城矿业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国城矿业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02亿、1.83亿和3.1亿元,占到当期营收的22.73%、17.64%和21.15%。

  国城矿业、公司时任董事长吴城、时任总经理李金千、时任财务总监郭巍等责任人均被警告,并罚款40万至90万元不等。

  2023年9月21日,国城矿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3007)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 7号)显示,2022年2月,国城矿业下属孙公司天津国瑞分别与上海贸远实业和上海乐勒实业签订《锌锭购销合同》进行点价交易。国城矿业对天津国瑞上述业务错误适用会计准则,导致其在2022年一季报虚增营收1.02亿元;2022年半年报虚增营收1.83亿元;2022年三季报虚增营收3.11亿元。

  重庆证监局认为,国城矿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国城矿业成立于1978年,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工业硫酸生产及相关产品贸易,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精矿、银精矿、铜精矿、硫精矿、硫铁粉、工业硫酸、次铁精矿等。此外,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金鑫矿业的主要产品为锂辉石矿。

  此前,2023年9月24日,国城矿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过重庆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3年4月24日,国城矿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的公告》,决定对部分贸易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据此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同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其中,调减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76亿元,调减2022年1-6月营业成本1.76亿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该部分贸易业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重庆证监局指出,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董事长吴城、时任总经理李金千、财务总监郭巍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关注的是,11月15日,国城矿业公告,吴城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吴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朱胜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资料显示,朱胜利曾任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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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子蓉